市农保办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农社字[2012]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洪发〔2012〕1号)精神,按照《南昌市人社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人社字[2012]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办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办干部作风和效能明显改进、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为将南昌建设成为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对象
集中整治的对象:全办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大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善做群众工作,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全办干部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创先争优、善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2.大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切实激发干部职工的昂扬锐气和工作激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
3.大力整治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重权轻责、纪律涣散、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等突出问题,加强班子团结,凝聚工作合力。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严肃整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的不良作风,弘扬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审核、群众信得过、发展可持续的政绩。
2.严肃整顿急功近利,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不深入基层、不贴近群众,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的不良作风,弘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始终立足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党群、干群和谐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坚决纠正少数干部私心杂念严重,一事当前首先考虑个人利益得失的错误倾向,严肃处理少数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为亲友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制止少数领导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变通手法搞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错误做法。
2.坚决纠正少数干部贪图享受、生活奢侈的错误倾向,认真治理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大手大脚,超标准配置工作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和居住场所等问题。
3.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少数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对应审批项目不审批、审批时间能短不短、超时限,以及不按要求公开审批等相关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五)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1.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
2.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乱作为问题。
3.严肃查处作风拖沓,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的慢作为问题。
四、具体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2月)
1.动员部署。召开市农办 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南昌市人社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人社字[2012]51号)要求,进行全面部署。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增强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全办工作人员3月1日前提交书面小结材料。我办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小结于3月5日前报局效能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1.查摆问题。全办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办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召开例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全办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办工作人员6月3日前提交书面小结材料。我办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小结于6月5日前报局效能办。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1月)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办公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严格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及科室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追究领导责任。
全办工作人员12月1日前提交书面小结材料。我办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小结于12月3日前报局效能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我办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出影响全办作风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
全办工作人员12月28日前提交书面小结材料。我办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局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