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ΟΟ八年度全市十佳和先进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
洪劳社字[2009]14号
关于表彰二ΟΟ八年度全市
“十佳”和“先进”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加大了城乡统筹就业、返乡创(就)业、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民医保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基础建设,全面推动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推进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授予红谷滩新区沙井等10个街道、乡镇为全市“十佳”劳动保障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东湖区百花洲等31个街道、乡镇为全市“先进”劳动保障事务所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以此为新的起点,保持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励,为基层劳动保障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号召全市劳动保障事务所向受到表彰的“十佳”和“先进”劳保所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争当先进,全面开创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附:2008年度全市“十佳”和“先进”劳动保障事务所名单
二ΟΟ九年二月五日
二00八年度全市“十佳”和“先进”劳动保障事务所名单.doc
主题词:表彰 劳动保障事务所 决定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ΟΟ九年二月九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