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新建县联圩乡等10个乡镇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
洪劳社字[2008]120号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以来,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星级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洪劳社字[2007]85号)精神,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了平台硬件设施,规范了软件制度管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星级创建成绩斐然,有力促进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市劳动保障局平台办按照“创星”标准,对新建县联圩乡等10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三星级”进行实地考核评分。经研究决定:授予新建县联圩乡、象山镇、樵舍镇、溪霞镇、乐化镇、厚田乡、松湖镇、石岗镇、西山镇、石埠乡为三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
希望以上荣获三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乡镇,在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软件建设,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措施,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做好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