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反腐倡廉落在实处制定出台厅党组书记与驻厅纪检组组长相互交换意见制度
近日,省人社厅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省人社厅党组书记与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相互交换意见制度(试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
《制度》主要对交换意见内容、交换意见方式两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一是交换意见内容。主要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四个意识”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坚持正确选人用人的情况;防控人社重点领域风险的情况;对重要信访件、案件需要沟通交流的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二是交换意见方式。以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题会议、意见征询、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会上,厅党组书记杨颐对这一制度的制定表示肯定,强调厅党组书记与驻厅纪检组组长相互交换意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厅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该制度是更好地履行厅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驻厅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又一扎实举措,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的长期有效运行。
《制度》印发后,厅党组书记、驻厅纪检组组长将进一步在思想认识上“同心同德”,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上“同频共振”,在组织推动上“同向发力”。及时把管党治党责任传给班子成员,压给各党支部负责人,使监督管理抓在平常、严在经常。通过相互沟通,确保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严明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使党员干部始终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纪律,取得省人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