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93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现就征集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立足省情,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和精准性,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确定国家级高级研修选题。
(二)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以生态环境保护、扶贫脱贫、盐湖化工、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为主,兼顾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根据上述申报内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领域实际需求,精心组织申报,提出研修选题,并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附表可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选题进行遴选,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上报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列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在省内举办,研修对象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每天按7个学时计算,每期学员不少于70人。
(二)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助,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业组织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
(三)国家级高级研修学习以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考察活动等形式开展,其中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一天(7学时),考察活动要紧紧围绕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
(四)各部门上报附表时,须加盖单位印章,于2017年2月4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 人: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8258152(传真)
电子邮箱:406396188@qq.com
附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