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11月25日起,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12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该项检查将持续至2017年1月底。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矿山、电力、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等企业。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分阶段工作方式进行: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为普法宣传阶段。全省各地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地区或繁华地带,以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同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渠道,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2016年12月5至2017年春节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确保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