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扬州市十佳家庭服务单位和十佳家庭服务员的通知
扬人社[2012]43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
2012年,扬州市家庭服务行业蓬勃发展,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这个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扬州家庭服务业协会成立开局之年,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发展成果,扩大行业影响,决定对2012年度在我市就业工作、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家庭服务单位及家庭服务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十佳家庭服务单位及十佳家庭服务员的工作,成立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 军
成 员:林 强、王红曼、李德江、严仁法、赵志沛、胡钰平、赵惠萍、蔡峰、鞠永熙、李芬萍、刘爱萍、杨 杰、陈顺强、程 岗、沈连平、陈 俊、肖 凤、胡学友、钟浦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志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先活动日常性工作。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十佳家庭服务单位
(1)认真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如参加技能竞赛、招聘会、培训班等活动;
(3)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家政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及大中专毕业生成绩突出的;
(5)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搞恶意竞争;建立客户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口碑较好的。
2、十佳家庭服务员
(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品德优良,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无客户投诉现象;
(2)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两年以上,服务技能较高;
(3)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技能大赛、志愿者活动等;
(4)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评选方式
1、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在辖区内首先开展十佳家庭服务单位和十佳家庭服务员评选活动,评选本地区十佳单位和十佳个人。活动结束后,形成相关评先材料(格式见附表),向市人社局报送评选结果。
2、对各县(市、区)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经市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核投票后确定扬州市十佳家庭服务单位和十佳家庭服务员名单。
四、申报时间、办法
各县(市、区)接通知后,请于12月25日前通过网站、邮箱、传真等方式将各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填写“评先推荐表”(见附表,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告栏”表格)报送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网址:http://hrss.yangzhou.gov.cn
五、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将联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2、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予以报导,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刊登光荣榜。
各县(市、区)接通知后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将辖区内的优秀员工和单位推荐上来。本次评选由各县(市、区)组织申报,请及时将评先材料报送市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志沛、姜峰
电话:80978359
电子信箱:jf_lbj@y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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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一:
扬州市十佳家庭服务员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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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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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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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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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事迹 (1000字左右,可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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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评选奖励机构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2:
扬州市十佳家庭服务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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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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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事迹 (可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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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评选奖励机构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