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
扬人社〔2012〕34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合理控制事业单位人员增长,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人员总量与结构协调发展,现就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增人计划,主要包括2013年年度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性安置、外地调入人员等。
二、申报原则
(一)各事业单位要根据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按照“分类管理,总量控制,调整结构,增人从严”的原则,申报2013年度增人计划。
(二)市直属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管理、专技、工勤等各类别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要求提出增人计划,未完成初次岗位聘用的单位不得申报年度增人计划(新成立事业单位和执行机关工资的事业单位除外);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由各地根据空编情况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统一编制申报。
(三)财政全额拨款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差额、自筹类事业单位增加人员,除岗位空缺比例较大的单位外,原则上应控制在自然减员指标内;其他事业单位增加人员,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从严控制。
三、报送要求
《2013年度市直属事业单位增人计划需求申报表》(附表一),由市直属各事业单位分项填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汇总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报。《2013年度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表二),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编制汇总后于2012年12月底前上报。报送部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80978081。
四、进人方法
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予以追加,并限年内使用。市直属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研究批准后,由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发给《增人计划单》,各用人单位凭《增人计划单》到我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办理招聘、调进等进人手续。县(市、区)招聘人员计划经审核确定后,由各县(市、区)在计划范围内制定招聘简章和职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组织招聘。
2013年度全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将尽早计划,尽早实施,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重视增人计划申报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上报,以确保全市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附表一:2013年度市直属事业单位增人计划需求申报表.doc
***二:2013年度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doc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