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兴科创名城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再推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兴科创名城发展战略,近日,市人行、财政、人社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扬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创新创业新举措,将进一步有效降低大众创业成本,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扩大并带动就业,促进富民增收。
1、对象范围更全。支持对象从重点群体扩大至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来扬创业人员)。
2、贷款额度更高。在对个人创业者发放的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的基础上,对雇佣3-5人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对雇佣6人以上的,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按企业实际招用人员数量,按每人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执行。
3、贴息政策更优。个人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都不超过3次,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或半额等标准贴息。
4、贷款门槛更低。对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的创业对象,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对10万元到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被选树为市(县)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或者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特定群体,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可取消反担保要求。(就业处、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