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荣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10月18日,宝应县人社局在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为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县妇联主席高学娟,县妇儿工委主任朱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刘忠民,副局长姚家玉以及县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活动。
授牌仪式上,县医保中心主任王宏同志从团队建设、服务理念、创建特色等方面介绍了岗位基本情况,县妇儿工委朱梅主任宣读了表彰决定,县妇联高学娟主席代表中华妇女联合会向县医保中心授予“巾帼文明岗”奖牌,并希望医保中心全体女同胞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起良好的新时期女性形象。
刘忠民局长代表县人社局致辞,他充分肯定了医保中心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求医保中心以及人社局的全体女职工要把今天获得的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服务环境、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各个方面再下工夫,共同维护好这面光荣的旗帜,向更高的目标去努力,为全县人社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宝应县人社局 史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