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被省人社厅认定为首批创业型城市
近日,江苏省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名单公布,高邮市被省人社厅评为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
创业是致富之基、就业之源,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鼓励创业方针、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高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建立了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推动机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创业文化和氛围。在政策支撑、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绩效考评各方面目标任务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骤合理,活动形式多样、作用发挥明显,各项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在创建工作的推动下,2014年推荐创业项目70个,其中16个项目被扬州市评选为优秀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1653人,为135人发放小额信用担保贷款1280万元,为191人发放微利项目贴息93.87万元,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633人,全市实现成功创业665人,带动就业1728人,创业促进就业倍增效应充分显现。 (高邮市人社局 朱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