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泰安采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泰安采石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集益镇金峰村2组
3.建设单位:井研县泰安采石厂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万元,配置2台装载机、2台型材切割机及2台建筑加湿喷雾空气智能湿度增湿环保设施,采用打孔机钻孔、绳锯开采技术,达到年生产1.5万吨砂岩、建筑用砂。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切割采矿和矿石加工产生的粉尘,表土剥离和矿石切割采取持续水喷淋的方式进行湿法作业,在矿区布设多台移动雾炮机有效控制采矿区粉尘的排放,堆料覆盖,采矿后并及时复垦;运输粉尘采取地面硬化,加强内部管理,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降尘防止对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污污水处理站。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扰民。
运营期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废石用于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井研县泰安采石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矿山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713337,3737955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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