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举措加强高温天气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有效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局监察部门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将落实和保障劳动者夏季高温期间劳动权益,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宣传设施,普及《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结合日常巡查工作,深入用人单位开展防暑降温及高温津贴支付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切实营造用人单位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对存在高温作业和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铁路、水利等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船舶修造、机械、冶金、铸造、电子、食品等加工制造企业,从事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物流、餐饮、旅游、保安、保洁等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咨询接待。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强化12333一号呼入及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效能,积极实行值班备勤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劳动者反映单位未发放高温津贴等的举报投诉,及时录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并积极组织人员***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