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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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经江都市政府研究,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意,江都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在保持参保人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适度下调保险缴费率。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年初,江都市医保部门就阶段性降低部分险种缴费率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在确保社保基金正常运转的同时,制定出调整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率的方案,具体为:工伤保险费率降低0.1%,风险较小行业、事业单位、中等风险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缴费率分别调整为0.5%、0.7%、0.9%和1.1%;生育保险缴费率降低0.2%,由原来的1%调整为0.8%。此项优惠措施执行时间为今年6月至12月,预计可为参保企业减少社保费支出约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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