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部门四项措施优化服务
帮助企业渡过“适应期”与“阵痛期”
近日,我市《关于落实服务企业十项措施的意见》正式印发。我市劳动部门通过走访调研、座谈讨论和社会公示一系列活动,积极贯彻市委和省厅下达的面向基层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走访了近20个企业,听取了不同层面的意见,收集整理了企业反映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问题。
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为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帮助企业顺利渡过三个劳动新法实施初始阶段的“适应期”,顺利渡过宏观经济环境紧缩影响企业发展的“阵痛期”,通过实施联系企业制度、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这四个方面,优化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实施联系企业制度,当好企业劳动保障“顾问”。10月6日正式印发的十项措施已经明确了各级各层领导同志联系走访企业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多指导、少指责;多教育、少处罚;多调解、少裁决”的角度,努力当好企业劳动保障事务“顾问”。通过为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加强人力资源部门建设,提高劳资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建设;积极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动员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近期市局将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商量对策。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局域网、“12333”等阵地,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劳动争议仲裁法》。充分发挥社区平台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上的作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逐门逐户开展政策宣传、解释,“面对面”地把劳动保障宣传送到群众身边,定期组织送政策、送法规、送服务和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的“三送” “三进”活动,普及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培训,把培训对象扩大到企业法人、劳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结合企业需求,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建设、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析等知识讲座,尤其是帮助企业劳资人员理解、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把服务送到企业身边。我市劳动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监察仲裁、技能培训等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按照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要求,逐步试点,全面推开;大力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督查制度、定点通报制度和考核制度,明确两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加强劳动保障平台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改进服务方式,竭力让企业满意。用创新的精神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变审批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对企业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效快捷“主动办”;对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的问题,公开公正“透明办”;对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努力办”,真正做到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怨,努力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企业经营零干扰、服务质量零差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