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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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予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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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表
营山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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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02: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