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的“毒瘤”,严重扰乱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平正义、损害城市形象和居住环境。今年以来,我区部分镇街违法建设呈上升和蔓延态势,其中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尤为突出,城东街道宝龙尚水湾小区、九龙镇水岸豪庭、皇家美墅,城南街道溪源花园别墅区新生违建频发。为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减存量”的工作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今年6月至12月,海陵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整治违法建设,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整治过程中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对重大拆违行动,邀请市、区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相关拆违情况,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慑一片、巩固一方”的目的。注重搭建媒体普法宣传平台,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大众传媒,开展社区课堂、道德讲堂等送法活动,有效实现违法建设防治宣传工作的广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重拳整治。瞄准单个体量大、群众影响差的典型违建重点攻坚,对重点拆除对象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一户一档”,明确整改期限,严格对账销号。持续开展攻心宣传,动员违建户自行拆除;针对没有拆除能力的当事人,及时开展帮拆行动;针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开展强制拆除,敢于亮剑、严格执法,强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坚持“先拆党员干部、村社干部及其亲属,后拆一般群众;先拆企图套取拆迁补偿费用的,后拆群众自己居住或特困群众的;先拆新建的,后拆历史遗留下来的”的原则,注重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大局稳定。
三是规范执法,从严问效。统一整治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政策、一视同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公平公正推进违法建设整治攻坚,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实施违法建设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进行问责。对反复交办屡不整改的、群众反复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建设,由区效能办、区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效能问效、执纪问责。
四是抓好源头,长效管理。注重在根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第一岗、第一哨的作用,将违建管理关口前移,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两委”成员分工到网,定岗定责,区域包干,坚持“日巡夜查”制度,实现违建巡查的“无缝隙,全天候”,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切实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发动市民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皆兵”的查违声势,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工作,使广大群众成为防违控违无处不在的“前沿哨兵”。推进“无违建小区”创建,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加快住宅小区违建治理工作,真正形成“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长效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