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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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其间办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3日。
联系电话:0839-6280257
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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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1:34: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