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泉镇庭院经济美了乡村富了百姓
今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为此珙泉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珙泉镇的两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中心村、鱼竹村实施,珙泉镇努力把庭院的“方寸地”逐渐成为“增收园”,美了乡村、富了百姓。因陋就简,小成本做出大效益。农户利用院落占用的土地、村道沿线20余公里的闲置土地,利用300余名闲散劳力和不宜到大田劳动的劳力,通过系统组合,使生产中的各种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据统计,中心村共有284户农户房前屋后都栽种了李子树、红枫等树种。用较少的投入获得比较高的效益,庭院经济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未,既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又美化了生活环境,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高度统一。
因地制宜,小庭院作出大文章。珙泉镇坚持适地适树的基础上,由政府统一采购经果林、花卉苗木,引导群众房前屋后栽花种树,建设庭院经济林。同时在沿线道路两侧种植花卉苗木,打造“十里花廊”,不断提升乡村“颜值”“气质”,路边主要种植了三角梅19700株、金桂1970棵,农户房前屋后共种植李子树1080棵、红叶碧桃950棵、红枫340棵,共计投入181.28万元。因势利导,小产业孵出大市场。花卉苗木种植中,村民可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参与种植务工,据统计,有112名脱贫人口参与种植,根据树种不同,按栽种每棵20—80元的务工费,赚取劳务费,增加脱贫人口的收入,村集体也可以从中获得集体经济收入。同时,用40万元用于苗木成长期间的养护管理。在村民承包土地上的花卉苗木,可以进行销售置换,售卖资金村集体从中进行集体经济提成,集体土地上的花卉苗木销售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最终实现惠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高群众人居环境和群众幸福感。
正在起步阶段的庭院经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见成效,未来,珙泉镇将引导周边农户群众发展“家庭式”种植养殖,预计实现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同时,依托周边景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开设民宿、特色餐馆,预计实现创收500万元,依托于农特产业的乡村特色旅游新业态正逐步形成。(拟稿:段前金,审核: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