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的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由于遴选条件不够明确,现针对遴选条件进行补充公告: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浦县境内收储和利用农作物秸秆的企业;
2、不得同时申请同类国家补贴补助。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收储及利用秸秆的场所及设备等佐证材料;
3、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4、申请实施单位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有法人签字、盖指模,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8:00前交到我局。联系人:蔡大防,联系电话:181****8099,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71号畜牧楼201室。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