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小常识1——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答
问:什么是食用林产品?
答:食用林产品是指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等林业资源获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微生物及其初级产品。
问: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品种?
答:最新公布的2020版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品种包括植物类、菌类和其他三大类100多个品种。以植物类为主,分为坚果/干果(核桃、板栗、榛子、松籽)、木本油料(油茶、油橄榄)、木本香调料(花椒、八角、肉桂)、林源药材(杜仲、枸杞、人参)、森林蔬菜(竹笋、香椿、刺龙芽)、浆果/水果(石榴、山楂)、食用花卉(桂花、槐花、杜鹃花)七个类型总计约100种。
问: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答: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对象包括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主要内容是产地环境(土壤、空气和灌溉水等)是否洁净未受污染,投入品是否低毒、高效、无残留,林产品自身是否存在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
问:食用林产品监测的行业主管部门?
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责,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答: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责,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要督促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要深入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制定本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规划,积极争取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监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