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近日,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亭湖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通过水利部复核,被确定为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近年来,亭湖区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要求,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防污减排为核心,深化落实以“三条红线”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对节水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层层落实责任。
严格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制度、取用水管理制度、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制度等,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用水评估、水资源论证。实现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严格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提高水资源监测、计量监督水平。完善现有用水、节水管理办法,提高可操作性和权威性。通过全面加强节水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
落实节水措施。加强节水型农业、工业、城市等建设。在节水型农业建设中,积极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增加节水灌溉面积;在节水型工业建设中,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加强发电、化工、印染、食品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节水管理,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节水型城市建设中,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减少供水管网漏失,并大力推广使用优质高效的节水型器具和产品,开展不同类型节水载体建设,鼓励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典型示范性强的节水型单位,提高节水型载体覆盖率和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
强化节水宣传。系统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创新节水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有效增强公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强化节水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营造全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截至去年底,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3.4%以上,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3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回用率为19.1%,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公众节水意识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亭湖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在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创塑特色上下功夫,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亭湖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