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1月份符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宁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宁明县公证处申请2023年1月份见习补贴资金,经审核,符合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条件人数10人,按1500元/人·月,现拟给予宁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宁明县公证处核拨2023年1月份见习补贴资金,补贴金额共计: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23年1月9日至1月16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2023年1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