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全面采取污染源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良
7月28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及未来3天预测结果,结合研判分析,我市于7月27日20时解除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受台风外围环流影响,我市将面临较长时间的炎热甚至酷热天气,7月23日20时起,我市将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响应升级为黄色预警响应。监测数据显示,此次预警期间,我市没有发生污染天气,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良。
为应对污染天气,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全面采取污染源减排措施——
强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7月24日开始,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人造板、包装印刷、塑料、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和木材加工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企业实行错峰停产,宾阳县、横县、武鸣区和广西—东盟经开区与市区开展联防联控,对辖区内上述企业实行错峰停产,错峰停产时段为预警期间每日8—17时。
加强社会面源VOSs排放管控。停止汽修喷涂,市区建成区内的汽车维修、五金建材等行业企业在每天8—17时时段内停止喷漆、烤漆、露天焊接、切割作业。严控加油站油气挥发,市区建成区内加油站在8—17时内停止装卸油;加强市区建成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保障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无法正常运行的,在8—17时时段内停业整治。停止室外喷涂、道路划线、沥青铺路作业,市区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和桥梁等工程在8—17时时段内停止室外喷涂、道路划线等作业;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在8—17时时段内停止室外喷涂以及小区、单位内道路划线等作业;沥青铺路全天停止。暂停喷施农药及植被修剪,7月25日至29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敏感区域范围内全天停止对市政管护的树木花草等喷施农药及枝叶修剪作业,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7月25日至29日,市区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止绿化修剪、杀虫喷药。
加强移动源及秸秆焚烧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工地扬尘管控,7月24日开始,市区建成区施工工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打桩机、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在8—17时暂停使用,组织督促各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降低夜间氮氧化物累积,7月23日开始,每日20时至次日2时实施大气环境敏感片区内重型柴油车管控措施,重点路段绕行,并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严格执行国三及以下车辆禁入主城区的规定。严格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全市全天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荒草、落叶、农作物秸秆和“炼山”等行为,一旦发现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处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
狠抓露天烧烤、餐饮等油烟污染。预警期间每日20时至次日2时,强化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露天直排行为执法查处,严格取缔不合法经营摆卖摊点,推动合法经营摊点入室经营,并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达要求的要整改到位方可恢复经营;加强国控站点周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检查,同时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洒水及雾炮作业力度。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