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园山街道护林防火训练基地工程、铁运路南段市政工程和杨美路北段共4个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方案已于2022年11月28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批通过。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共有0.5679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高效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申请使用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深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计划使用0.5697公顷(8.5455亩)。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319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569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减少0.2504公顷),农用地减少0.3193公顷;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569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0.3193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2504公顷,禁止建设区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告期为7天(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四)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
(五)保安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联合路6-4号
(六)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园路9号
(七)下李朗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北路1号
(八)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九)坂田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2063号
特此公告。
***:1.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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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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