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失业补助金标准提高
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陈垚成)玉林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从40元/月/人提高至300元/月/人。10月9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新标准从9月起实施,所有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均按调整提高后的新标准发放,已领取原标准的失业人员无需申请按照新标准予以补发差额部分。
2020年3月起,我市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失业补助金面向在我市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应在2020年12月前完成申领。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有4565人领取失业补助。
为方便群众申领失业补助金,社保部门开通了网上申领通道,微信上可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即可操作,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个人服务”界面提交申领。此外,参保人还可前往玉林市各社保经办大厅前台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保卡需提供本人***)进行现场申报。
玉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7月20日起,失业补助金申领事项已经实现异地通办,即在玉林参保的群众,在全区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南宁、柳州除外)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完成申领手续。提醒参保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失业补助金的申领,过期将无法再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应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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