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业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就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常态化工作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变更登记等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漏户确权登记颁证申请流程
因各种原因,错过了全县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阶段的漏确权户,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条件,可申请补办确权登记颁证手续,基本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写《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
(三)进行成员资格认定,发包方(村民小组)80%以上户主签名,认定为本村民小组成员,享有本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小组长签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约定时间进行地块指认(或安排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完成确权资料内业处理、确权信息公示、信息核定、合同签订、申请颁证程序,政府审批颁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籍成员信息修改变更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变更户主、增减家庭成员,更正登记错误信息事项的办理,基本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填写《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三)发包方(村民小组)核实签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理变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地块信息变更及纠纷处理
农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农户之间因地块信息错误变更处理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填写《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三)发包方(村民小组)核实签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办理变更。
(四)涉及农户之间地块变动要求双方签名同意,认可变更,交还已发证书作废处理,上报县政府审批重新发证。
(五)颁证后,农户之间一方认为地块错误要求更正,另一方不认可的,要求镇村组作调解处理,农户之间不接受调解的,可向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作仲裁和判决处理,凭仲裁或法院判决生效书申请确权颁证。
四、证书挂失与补办
(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填写《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挂失补办申请表》。
(三)发包方(村民小组)核实签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办手续。
五、档案查询及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所涉及档案,包括农户土地确权登记入户调查表、农户承包地块归户表、一、二次公示图、影像资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涉及保密,按档案管理要求,统一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永久保存。农户因个人需要,户主及家庭成员可凭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查阅本户的土地承包确权有关信息资料。其他部门需查阅农户土地承包信息需申请及审批。
六、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及担保
农户的承包土地需要办理流转新型经济体经营登记或进行担保抵押权益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填写《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抵押申请表》。
(三)发包方(村民小组)核实签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本通知本办法自2021年3月23日起正式施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县经管站 联系电话:0775-3762101
中共兴业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1: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 .docx
***2: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
***3: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申请表.docx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