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房源扩大范围公开销售的公告
现有八步区林业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100套剩余房源面向八步区所有乡镇的其他单位(包括乡镇企事业单位)及镇区规划范围内、贺州市进城务工满一年的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家庭公开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位于贺州市建设西路2号(林业局大院内),以限价住房形式建设。项目建设4幢共844套,目前一期1号楼368套已竣工验收,即将交付使用。二期2、3、4号楼476套已动工建设,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主体封顶。
此次可申购的房源为项目二期的2、4号楼,设计为地上两栋17+1层住宅楼(详见附图),整个项目设计有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各1000个。房屋户型为三房一厅两卫,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05平方米、11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建筑面积为准),平均预售价暂定3400元/平方米(最终价格以审计核定,房改部门备案公布为准,多还少补),交房时间拟定为2024年12月31日前。
二、申购对象
(一)八步区所有乡镇的其他单位(包括乡镇企事业单位)。
(二)镇区规划范围内(详见***:八步区各乡镇镇区范围)。
(三)贺州市进城务工满一年的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申请程序
(一)本次申请材料限期集中受理,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受理地点、期限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房改办(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2号)
(三)申请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8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不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联系人:林凯燕,联系电话:0774-5220808。
四、申购家庭需提供相关以下材料
(一)《单位职工家庭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审查表》(单位职工填)。
(二)《城镇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审查表》(无房户填)。
(三)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工作简历、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一次性告知单)。
(四)属于当地城镇居民的,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夫妻房屋信息查询证明(包括自建房、拆迁安置房及领取过危房改造资金的情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到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房改办处领取申请材料模板和一次性告知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家庭在向建设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由八步区林业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八步区房改办进行审核。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凭房改部门发放的由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准购证》(以下称《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非还建住房供应合同(协议)。
(二)申请家庭在提交申请材料同时需支付购房定金1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此款项请转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所指定的账号:
开户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八步支行
账号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
账号:4334***********263
并将缴存的银行回执单拿到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财务部门开具收据。经八步区房改办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参加摇号确定最终是否成功购得房源。未通过八步区房改办资格审核及没有摇中房源的申请家庭将无息退回支付的购房定金12万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贺州市八步区城区范围表
2.八步区各乡镇镇区范围(不含贺街镇、莲塘镇)
3.项目2、4号楼平面设计图、户型图
4.八步区林业局危旧房改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