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人社函〔2022〕14号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贺州市平桂区总工会
贺州市平桂区经济贸易局 贺州市平桂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
共同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为推动我区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2022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为加强活动指导,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平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理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在全区范围内选取2家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力争培育企业能100%达到用工管理规范标准。其中80%的培育企业成为协商机制有效运转、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职工福利保障到位、企业文化健康向上、劳动关系双方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且被认定为当地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同时,继续加强对2021年已培育企业的***服务,巩固和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二、培育要求
在全区范围内选取2家企业,重点从劳动用工管理、协商民主机制、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选取,优先选取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三、组织实施
(一)培育对象
贺州市金盛正菱大酒店
广西贺州广厦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培育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通过走访座谈、现场指导的点对点方式,建立联络员制度,全方位对企业进行培育。
(三)责任分工
平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经贸局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平桂区企业培育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底前。确定培育对象,开展点对点指导培育。
2.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和谐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验收培育成果。
3.2022年11月底前。总结工作经验,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平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在工作开展中要深入企业,确定专人与企业结对开展培育行动,帮助企业落实稳企、利企、促企政策和措施,及时研究遇到的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不得给企业造成新的负担和困难。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