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机发〔2021〕4号关于下达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中心各二层单位,各股室:
根据《在2021年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贺州市下达我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任务70万元(中央资金)。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惠农政策,国家把其工作列入自治区、市的绩效考评范围,自治区、市每年均分别对各市、县(区)相关工作进行考评。2021年,我县也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年终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进行考评。
***:富川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各乡镇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