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鼓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 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编制并公布《南京市鼓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171项)。
二、主要内容
《决定》内容分为正文和***2个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是背景、内容和要求。
***为《南京市鼓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171个区级行政许可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
1. 区委编办要继续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认领、编制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各相关部门对本次许可事项清单的实施职责。
2. 区行政审批局要继续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许可事项的实施、管理工作,保障政府部门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场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动态评估。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区行政审批局要会同区司法局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坚决避免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
4. 对已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照“谁审批、 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争取市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业务指导,切实做好许可事项的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
http://www.njgl.gov.cn/glqrmzf/202211/t20221115_3753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