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市监发〔2019〕13号)的政策解读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市监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9年8月5日印发,现将该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原因
为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立健全重要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以健全完善消费机制体制为重点,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5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28号)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市监发〔2019〕12号)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五个部分,即工作目标、领导小组、任务措施、组织实施、***。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