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发放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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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3日发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以市级为单位统一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1.本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2.本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到达6%。”我市8月份SCPI指数为3.7%,符合启动物价补贴条件。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发放2022年8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户。经测算,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7万元,惠及我市困难群众1.9万人。
按照市发改联席会议精神,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民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李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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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3:18: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