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林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2、项目地址:华林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
2、服务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3、服务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等。
4、人员要求: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5、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三、服务机构资格及交件内容
1、服务机构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2、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3、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4、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1、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华林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2、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我街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4、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5、交件地点: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2楼
6、联系人:林*** 电话:020-81295325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