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防范治理缅北涉赌涉诈暨非法出入境犯罪十个一律惩戒公告
一、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其非法所得及赃款所建的房屋、购买的商品房一律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二、凡是参与租、售***、电话卡的人员一律查处,并列入金融系统、通讯系统黑名单,对其账户进行管控,关闭网银交易并暂停新开账户、信息变更等业务。
三、凡是涉缅北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涉案“两卡”人员一律进行惩戒。
四、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一律停止本年度医保兴宾区级财政补贴,取消本年度兴宾区级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人数季度排名在全市前十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采取约谈措施。
五、凡是滞留缅北地区拒不申报返乡或非法出入境的人员,一律深挖余罪,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处以实刑。
六、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一律从严把关审核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职人员等方面的函询调查。
七、凡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措施、审核义务未履行到位,导致***、手机卡等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停办相关业务进行整顿,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业主体责任,涉及犯罪的行业从业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
八、凡是党员、公职人员从事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或其子女、配偶从事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知情不报的,一律处以党纪政务处分,全面从严调查廉政情况,取消当年度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等奖项发放及评先评优资格。
九、凡是单位(含村委)干部、职工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取消该单位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十、凡是辖区内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不减反增及非法出境人员总量居高不降,长期未能摆脱后进面貌或打不开新局面的,一律按照《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来办发〔2018〕53号)及《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办公室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8〕60号)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调整措施。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