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巡维中心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巡维中心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上龙大道(原裕园路)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次报建项目为1栋6层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600.59㎡,计容建筑面积为1600.59㎡;1栋1层门卫室,建筑面积22.80㎡,计容建筑面积为22.80㎡;
(二)总项目用地面积为5212.30㎡(合7.82亩),总建筑面积为1881.68㎡,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881.68㎡,建筑占地面积为542.42㎡,绿地面积为1077.24㎡;
(三)总项目容积率为0.36,建筑密度为10.41%,绿地率为21%;
(四)机动车停车位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个。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1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7522339,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扶绥巡维中心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图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