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加强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1月18日,记者从忻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1月17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0%,浓度排名全省第4,改善率全省排名第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0%,浓度排名全省第6,改善率全省排名第9,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12天,实现了PM2.5、二氧化硫浓度同比双下降,扭转了2017年11月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2.5和二氧化硫改善率均于全省落后的局面。至此,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下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其中,我市加强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对于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功不可没。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环保部门按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落实,把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治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2017年山西省下达我市清洁能源替代任务为59300户,全市共完成改造60778户,完成任务的102.49%;二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2017年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632台;三是划定约150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划定12.01平方公里禁煤区,明确相应区域内禁止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各种情形;四是对建成区内散煤销售点全部进行取缔,在建成区外设立3个清洁煤销售点和7个散煤运输检查点,严格劣质煤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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