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村低保复核分类工作切实做到细准严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对“三无对象”、重病、重残、子女上大中专等特困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力度,真正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目标,日前,陵川县民政局通过近三个月的紧张工作,全面完成了2011年农村低保复核分类工作。
此次农村低保复核分类工作,以“细、准、严、优”为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今后农村低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细”:出台了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分类方案,规定了详细的复核原则、复核方法、分类条件及注意事项,同时,要求农村低保对象在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如:孤老、患病、重残、单亲、子女上大中专)时尽可能详尽、明细。“准”:依据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准确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情况及应救助金额。“严”:在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方法进行,严格要求,层层把关,责任明确。“优”:在资金管理上,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发放上,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优化了资金的运行渠道,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通过此次复核认定,全县共清退1584户、1888人,同时对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1732户、1735人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4308户、158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