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案例|晋城沁水县探索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模式
农村财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乡村治理的关键一环。沁水县针对因资金管理使用容易引发的基层微腐败、负债风险高、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以端氏镇为试点探索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模式,从小切口突破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01
为何探索?
——亟需***“三个缺失”
2021年12月以来,沁水县委针对近年来端氏镇暴露出的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共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91件,其中77件集中反映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占比超过40%。同时从日常信访量来看,涉及农村财务管理的诉求更是占到80%。端氏镇党委通过逐案“解剖麻雀”,分析总结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三个缺失”问题。
公开失范。全镇多数村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不规范,看起来形式上都公开了,但只公开到大项,具体到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公开不细不透,群众看到的只是一笔笔“糊涂数字”,无形中树起一道党群干群的“隔心墙”。
管理失严。端氏镇20个村的报账员,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的17人,年龄55岁以上的17人。从处理问题线索来看,有的报账员长期掌握着财务“秘密”,手中权力较大,甚至成为村级事务的“隐性决策者”;有的报账员任职直接由村主干指定,群众信任度不高,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失位。从镇里来说,经管站同时承担着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管容易出现漏洞。从村里来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缺乏财务知识,也没有明确的待遇保障,监督乏力甚至形同虚设。另外,群众对财务公开制度也缺乏了解,参与度不高,监督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02
如何***?
——重新架构“三个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端氏镇党委决定从农村财务管理入手,围绕中组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以及中纪委、中组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提出的“严格实行村财乡管,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求,充分调研论证,大胆实践创新,开始探索村级财务委托管理。
主要做法是重新架构了责任、运行和考评三个体系:
引入委托代理机构。制定出台《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专业会计事务所作为代理记账机构,由各村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机构承担的建账、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结算资金款项、会计核算档案管理、财务公开6项职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优化村级报账员队伍。制定《村级报账员管理办法》,明确报账员只负责村级财务的报账和备用金管理工作,还规定了报账员的4项任职资格和4项负面清单,以及报账员产生的“四步程序”和变更撤换的“九种情形”。镇党委根据新办法对各村报账员队伍进行了更换,素质结构、年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占到90%,大专以上学历占到25%,35岁以下占到35%。
镇经管站管理职能剥离。实行委托代理后,镇经管站不再承担直接管理职能,只负责对委托代理机构、村“两委”及报账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宏观管理和常态监督。新架构的责任体系,实现了村级财务职能的合理划分,三方既分工负责、又相互牵制。
一方面,创新实行村级财务预算制度。要求各村综合近三年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委托代理机构指导下全部规范编制年度预算,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和镇经管站审核后,原则上不得超预算随意开支,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宏观管理调控。
一方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闭环工作机制。修订编制村级财务管理系列制度,包括财务管理16项制度、财务处理8项规范,特别是对资金使用的动议、决策、审批、监督、公开全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每项制度都对镇经管站、委托代理机构和村“两委”及报账员提出标准化具体化的履职要求。同时,配套出台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十步流程图”,明确每步流程的审批权限和时限要求,实行无缝隙衔接、流水线作业、闭环式管理,确保每项资金都在阳光监督下规范高效使用。
由镇经管站组织实施,区分村“两委”、村级报账员、委托代理机构3个层次分别考评,经镇党委研究确定考评结果。
针对村“两委”,主要考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出规范和使用效益情况,对于执行不规范、使用效益差的,下年度预算适当从严控制,同时影响村“两委”主干绩效报酬。
针对村级报账员,主要考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履职规范情况,考评成绩直接与岗位报酬挂钩,对于履职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按程序进行更换调整。
针对委托代理机构,主要考评财会工作绩效及其工作人员规范履职情况,明确制度执行、履行职责、社会评价三方面17项具体指标,考评结果作为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和准入退出的依据。
03
实践效果如何?
——体现“九个有利于”
村级财务委托管理以来,端氏镇各村原来财务运行混乱的各种问题得到初步整治。根据制度设计,预期可实现“两规范、两降低、五提升”的“九个有利于”。
“两规范”:一是有利于规范村“两委”主干及报账员履职行为,目前来看,一方面为新任村“两委”班子营造了良好干事环境,一方面有效解决了换届后因报账员随意保管或拒不移交造成的“包包账”“断头账”问题。二是有利于规范镇经管站监管行为,剥离村级财务管理职能后,杜绝了直接插手村级财务运行,规避了“自己审自己”的失管风险。
“两降低”:一是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之前全镇每年村级财务运行费用约需90万元,现在委托代理费用50万元,下降44%。二是有利于降低信访风险,目前涉及村级财务问题信访同比下降80%。
“五提升”:一是有利于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水平,村财代理改变以往会计核算模式,更加注重规范性审查,倒逼各方严格民主决策、民主公开制度,同时减少微腐败空间。二是有利于提升村级资金使用效益,对村级财务实行预算制,通过逐月比对预算进度、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情况,让财务数据更好服务村务决策,“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避免负债风险。三是有利于提升“三资”管理质量,对于推进“清化收”行动、赋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四是有利于提升农村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原来有些干部因为不懂财务乱上项目、随意支出,现在干部干事都要研究有没有预算、合不合程序、有没有效益,促进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五是有利于提升群众满意度,重新规范财务公开规制,村里干的事、花的钱,都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干部清白、群众明白,融洽了干群关系。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