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十条措施严控冬季大气污染
我市制定十条措施严控冬季大气污染
近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省属以上企业印发了《阳泉市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条措施》,严控冬季大气污染。
这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燃煤管控;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督查追责力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做好城中村、城边村“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严格热力公司调峰热源厂的监管;市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全部停工,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车全部停运。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并采取符合要求的防尘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市区范围及市区周边的郊区义井镇、平坦镇、李家庄乡内所有建材、铸造、耐火材料(含砖瓦窑)等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拌和、石材加工行业全部停产,所有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在不影响民生和安全前提下全部停产,全市水泥企业至2017年3月31日一律停产。同时还对落实十条措施的责任单位作出了明确要求。(李 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