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9月在盐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盐田区审计局局长 李枝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区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和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其中: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8.1%;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文教卫体、社会保障、节能环保、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支出26.33亿元,同比增长61.7%;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6.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2015年财政增量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试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合法,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较好;云海学校、烟墩山生态公园等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能较好地遵循基建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建设管理,建设投资能较好地控制在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目标范围之内。
一、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对区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盐田区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批复前)》、《盐田区2015年财政总决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6%,同比增长38.1%,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8.15亿元,调入资金17.26亿元,上年结余2亿元,合计实现财政总收入63.9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5.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同比增长68.9%,加上上解中央、省、市支出2.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财政总支出62.82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3,000万元,年终结余为7,8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19万元,净结余6,699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3%,加上调入资金4.12亿元,上年结余721万元,基金总收入为6.9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38亿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1,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77.7%,加上上年结转4.55亿元,收入总计4.69亿元;支出2.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14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财政总决算报表是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2015年区财政局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时未包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截至2015年末,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14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指出后,2016年6月区财政局已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全部调入国库。
2.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
(1)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6.51亿元(预算调整后),实际支出4,7***万元,执行率仅为7.3%。
(2)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中的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2,681万元,实际支出1,742万元,执行率为65%。
3.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2015年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但仍存在部分预算单位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的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一条“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规定不符,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年初预算申请经费时,预算单位未将需拨付其他单位经费单列。如区城管局向四个街道办及中英街管理局拨付“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经费”510万元、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向盐田街道办拨付“查违工作经费”30万元。
(2)预算单位将专项经费拨付至已垫支款项的其他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区更新局向盐田街道办拨付已由盐田街道办垫支的“盐田街道宅基地已拆未建户2014年度安置补偿费”152.52万元、“深盐二通道项目盐田街道办工作经费”61.70万元。
(3)仍将专项经费拨付至单设的实有资金账户。2006年开始区卫计局根据市卫生局的考核要求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核算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2015年仍将部门预算资金70万元拨至该账户。
4.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完善。产业发展资金、应急专项资金、信访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未编报支出结构、支出依据等内容,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不强。
5.仍有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截至2015年末,区财政局核算的总预算会计、基建、其他资金、预算外4个账套仍有往来款项1.1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挂账超过10年的往来款项有1,253.50万元,5-10年的有6,700.2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委(府)办、区经促局、区教育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区采购中心、区物管中心、海山街道办、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盐港中学、盐田区外国语小学12个单位(以下简称“12个单位”)及下属(辖)3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5年区财政部门下达的12个单位部门预算资金(含预算追加)合计5.31亿元,部门预算资金实际支出合计5.14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96.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有的单位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培训费方面。梅沙街道办等3个单位4项培训未在《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择优选择培训机构,1项培训超出综合定额标准,1项培训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涉及金额合计63.52万元。
2.车辆运行维护费方面。区委(府)办车辆运行维护费超出定额标准3.81万元,区采购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1.03万元。
(二)有的单位预算编制还不够准确、执行还不够严格。
1.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2015年12个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共366个(含预算追加),有8个单位1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5个项目执行率为0。如区教育局“田东小学校园围墙改造(二期)”、“卫生间通风改造”年初预算安排分别为29万元、15万元,实际均无支出;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北山科技园创业管理经费” 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实际支出6.62万元,执行率为33.1%。
12个单位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情况表
项目总个数 | 执行率为0 | 0<执行率<50%(项目个数) | 50%≤执行率<90%(项目个数) | 执行率≥90% |
366 | 5 | 12 | 68 | 281 |
2.自行调剂项目预算支出内容。盐港中学等5个单位10个项目自行调剂项目预算支出内容,如盐港中学在“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经费”中列支维修费、水电费等支出150.23万元;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在“英语特色教育经费”中列支运动会费用等支出9.78万元;区经促局在“物流工作经费”、“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列支盐田区港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费9.75万元。
3.支出进度不均衡。2015年12个单位经费支出6.07亿元,平均月支出为5,054.80万元,11-12月支出占全年支出的31.3%,全年各月支出不均衡,仍存在前低后高的现象,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及项目经费集中在年末列支。
12个单位2015年度各月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三)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1.存量物业登记及管理不规范。
(1)部分物业未归口区物管中心管理。截至2015年末,审计的12个单位中海山街道办等4个单位仍有128处物业未报区物管中心备案和登记固定资产。
(2)区物管中心登记的物业账实不符。截至2015年末,实物账登记政府物业484处(栋、层、套、间),财务账登记279处,205处财务账未予以登记;44处已拆除或转让物业,面积49,433.71平方米,账面价值5,970.59万元,未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2.新建政府物业未办理产权登记及固定资产登记。通过政府投资立项新建的政府物业,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决算批复后,大部分项目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到区物管中心进行物业备案和登记固定资产。
3.社会资金建设应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物业家底不清,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区一直以来未对上述公共配套物业进行清查,目前难以掌握公共配套物业的现状,经延伸审计梅沙街道办和区物管中心,发现两个单位均未接收梅沙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移交的公共配套物业。
4.原居委会部分物业产权不明确。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辖区原居委会账面共有物业67处,其中无产权登记61处,有产权登记6处,均登记在原居委会名下。上述物业均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租金收入用于弥补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经费。原居委会物业如属于政府出资购置或兴建的,长期未纳入政府资产管理,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5.物业租金未上缴财政。海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金额合计85.02万元,其中将区物管中心托管的用于社区服务的物业出租,租金收入46.52万元,代管海山街道办物业租金收入38.50万元。审计指出后,已上缴财政46.52万元。
(四)存在的其他问题。
1.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监管不够到位。2015年区教育局拨给辖区幼儿园“学前教育中央奖补资金”等三项资金合计1,817.43万元,对幼儿园提交的预算申请和经费支出原始票据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及财务规范性进行了检查,但缺乏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审计抽查发现某民办幼儿园存在未取得税务***等财务手续不规范及购置的设备器材数量不足的情况,涉及金额54.42万元。
2.盐田街道办个别小型建设工程未执行我区招投标规定。2015年盐田街道办分两次直接发包老旧住宅区应急监控工程,合同金额共计69.22万元。其中9月与2家供应商签订杨梅新村等4个施工合同,金额合计31.72万元;11月与1家供应商签订坜背村等4个施工合同,金额合计 37.5万元。上述8个合同施工内容相同,时间相近,累计资金数额均超过我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金额。
3.海山街道办设备验收及管理维护工作不到位。一是2015年12月购置鹏湾一村大家乐舞台音响设备、3台82寸液晶显示屏金额合计31.43万元,上述设备均已于2015年12月办理验收手续并支付全部款项。但2016年2月审计现场查看发现,音响设备和2台显示屏未安装,1台显示屏已安装但无法使用。2016年6月审计再次现场查看发现仍有1台显示屏无法使用。二是2013年3月为梧桐社区民乐队购置音响设备金额5.35万元,因与实际需求不符,闲置至今。三是2015年11月购买1台广场舞台LED显示屏金额2.9万元,2016年2月已出现较为严重的破损。
三、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根据审计署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盐田区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落实情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落实情况、扶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盐田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到位,基本能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工程进度大部分符合要求;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累计将45.93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区产业发展资金发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部署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做到了精准识贫;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辖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度不符合要求。
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工作较计划完成时间滞后;二是部分项目组织施工招标及报建等工作时间较长;三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如海希小学计划2015年8月完成前期工作,因涉及交通专项研究及局部用地开发研究问题,延误了前期工作进度,审计指出后,该项目已于2016年1月完成前期工作。
(二)部分结余资金未纳入存量资金盘活。
2015年区财政局未将全区19家社区工作站结余资金纳入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范围。本次延伸审计的13个社区工作站2014年末结余资金合计2,893.38万元,2015年末结余合计3,140.35万元。此外,个别纳入清理范围的单位也未全面清理存量资金,盐田街道办计生服务所结余的114.48万元未纳入清理。
(三)部分企业无息借款逾期未还。
2011-2015年产业发展资金借出无息借款36笔,金额合计2.2亿元,其中4笔逾期未还,涉及企业3家、金额1,700万元,区经促局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延伸抽查了2011年以前借款未还的3家企业,促进1家企业与区经促局达成分期还款计划 98万元,截至2016年6月底,实际还款已缴入国库35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度区审计局共对56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26.39亿元,审定金额25.72亿元,核减额6,684.19万元,核减率为2.5%,共提出审计建议383条。对第六期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全过程审计监督。此外,对200个2009年以前已竣工未决算的区政府督办项目,加大决算推进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算管理不善。
1.决算送审资料不齐的状况较普遍。经统计,在2015年至2016年3月间审计的279个决算项目中,有175个决算项目存在资料不齐的情况,占决算项目总数的63%。
2.未按规定时限报审决算的情况依然存在。经统计,在2015年至2016年3月间审计的279个决算项目中,有212个决算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时间报审的情况,占总数的76%。如盐田区第三期保障性住房工程,于2011年1月11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19日报审决算,超出规定天数1226天。
(二)部分项目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
经统计,在2015年至2016年3月间完成的158个结算项目中,有42个项目的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项目数占比27%。
(三)个别项目存在超付款项的问题。
经统计,2012年至2016年5月间审计的821个项目决算中,各建设单位共有36个项目超付47笔款项,超付金额合计96.07万元。截至2016年8月1日,已追回27个项目的36笔超付款合计67.58万元,仍有28.49万元未追回。
五、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治水提质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16年盐田区治水提质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项目建设进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2016年盐田区有8个治水提质项目,总投资1.01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奖励资金和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截至2016年6月底,已完工项目2个,在建项目3个,在前期阶段项目3个,已支付工程进度款701.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2.9%及年度支付目标33.7%。审计结果表明,盐田区贯彻落实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在改善小区雨污分流、河道综合整治、防洪排涝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个别治水提质建设项目工期滞后。2014年度盐田区小区管网改造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工期210天,工程于2015年12月22日开工,截至2016年6月底,已施工191天,占约定工期的91%,仅完成约44%工程量。审计指出后,区环保水务局已要求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实际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机械等,采取赶工措施,推进工程进展。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盐田区2015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5年度盐田区土地出让分成收入2.54亿元,支出5.60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0.50亿元,其他项目支出5.1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认真履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和再安排,资金使用单位基本能够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市规土委盐田管理局5项城市规划经费未按年度预算执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盐田区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规划”等3个项目直至2016年才进行招标或签订合同,项目推进缓慢,“盐田旧墟镇填海可行性分析报告”等2个项目因与其他研究项目重复原因而取消,上述5个项目共涉及预算安排资金326万元。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盐田区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2015年,盐田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5.35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1.2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3亿元;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61户;对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39户已购买商品住房人员仍享受公租房配租,未及时办理清退手续;有1户家庭已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截至2016年6月底,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解除上述40户住户的租赁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益性;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资金支付监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面清理财政往来款项,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各预算单位应依法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均衡预算支出进度;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完善购买服务和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拨付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
针对我区政府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物管中心应组织区属各单位对全区政府物业情况进行清查,按照清查的结果,由各单位报区物管中心进行登记;联合四个街道办对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公共配套物业进行清查,将属于政府的物业统一移交区物管中心管理,统一登记固定资产,并按照《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今后公共配套物业统一由区物管中心申办产权登记;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对辖区原居委会的物业进行清查,核实物业来源及现状,提请区政府明确原居委会物业产权,以此理顺产权关系,规范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制定合理合规的支付条款,有效控制支付额度,避免出现超付款项的问题,对于已经超付的款项应及时追回,避免造成损失;加强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加强决算管理,已竣工项目及时报审决算,注意决算资料的整理保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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