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工作
自奖扶、特扶工作开展以来,新区计生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工作。201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确认、摸底工作又于1月份开始全面展开。
各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级工作人员以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按照村、街道、区逐级审核、登记、确认的工作程序,对新增对象,逐级审查,层层把关。国家下发的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涉及四点:一是本人或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因此要按照这些条件做到三查六对:即一查上报资料,与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核对;与各种相关证明核对;与本人的实际情况核对;二查镇、村公示,与镇(乡)上报花名核对;三查区级上报花名,与本人档案资料信息核对,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确保上报资料准确无误。
在全区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已进入录入阶段,全区计生工作者表示一定会将此工作做到尽善尽美,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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