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李宪君、邵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商品房产权滞后发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福祉和营商环境优化,事关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今年我省将“依法尽快处置群众反映的房产‘办证难’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今年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市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字〔2021〕12号),明确了适用条件、化解措施、办理程序、失信惩戒等内容,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3月30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全市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进行专门安排部署,要求县区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为民解难,牢记使命担当,严格落实县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动进位、勇于担当、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力争今年年底基本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6月18日,市工作专班对市区59个(其中牡丹区38个、开发区21个)遗留问题小区进行了集中研究,同意将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向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即将不动产登记与土地、规划、竣工备案、消防验收等问题解决予以同步实施,待市政府批复后将加快推进、集中化解,最大程度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各县区也都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结合县区实际,加快推进化解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类处置”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的为民情怀,采取先易后难,超常规、攻坚战的方式,一地(企)一策、分类化解,对账销号、强力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人人担当、大胆作为的工作格局。市专班办公室将采取半月一通报等形式,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在全市予以通报,适时向市政府提出问责建议。凡是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遗留问题化解任务的,严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规定扣除相应权重分值。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请继续关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展,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发展。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0530-58999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