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完善五项机制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2011年,甘肃省庆阳市被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西部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唯一试点市,全市47个国有林场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庆阳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明确生态公益型功能定位,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确立以苗林培育、森林旅游为主的产业发展思路,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庆阳样本”,顺利通过国家督查组验收。
为巩固改革成效,焕发国有林场改革新活力,庆阳市按照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五项”管理机制,促使国有林场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定期与国家林业局干部管理培训学员、林业高等院校定期举办高层次管理培训班,提升经营管理理念。紧扣社会对林业需求多元化趋势和全市林业“十三五”规划,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摸清资源底数,分析比较优势,确定了苗林培育、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主导产业,制定了《关于加强子午岭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意见》。
二是完善场务管理机制。建立了林业总场领导班子联系林场制度,协调、督促、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年初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要点、签订责任书等措施,靠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议事决策、项目管理、公务接待、资产清查、机关服务等各类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大力推进场务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公示栏等阵地及时公开机构设置、班子分工、“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等事项,有效扩大基层民主。
三是完善人员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定岗定员,分类管理,即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护林人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工勤技能人员实行定额合同管理。年终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按岗定酬,绩效挂钩,超奖欠罚,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并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工作人员考核全部纳入市县人社部门管理,分级备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务和兑现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按照财务管理“印鉴分管、科目准确、账簿齐全、凭证合法、手续完备、核算及时、账实相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权限和党政“一把手”监督检查办法,不断规范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批准和报销程序,防止出现监督真空。
五是完善资源管理机制。严格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积极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