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耕市长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青岛日报讯 日前,夏耕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讨论稿)〉的汇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议制
度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讨论稿)》,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草案)》、《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和《青岛
市外地单位驻青办事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调整市政府任免工作程序的汇报。
会议指出,为使市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
定,以及为适应入世后新形势的要求,对1998年通过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改是非常必要的。
会议认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尽快出台《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草案)》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共分六章37条,从总则、目标管理与责任、奖励优待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与指导、法律责任和***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
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市在1992年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外地单位驻青办事机构管理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原有的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情况。为使驻青机构的管理有序化和
合理化,保障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制定新的《青岛市外地单位驻青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会议确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讨论稿)》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今年7月1日正式执行;《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草案)》、《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和《青岛市外地单位驻青办事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由市政府颁
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