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要求全面清理纠正电价违法行为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针对电价检查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日前联合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电价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列为被清理和纠正的电价违法行为有:
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制定销售电价,擅自扩大优惠电价范围和提高优惠电价幅度,以生产准备电等名目实行优惠电价;
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上网电价,擅自更改上网电价,自定基数电量及计划、合同等形式,把本应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变为超发电量或其他电量,变相降低上网电价;
电网公司自立名目向发电企业乱收费,已经收取的有上网服务费、调度费、技术服务费、委托管理费等;
未经国家批准自行实施的竞价上网,或采取市场采购、模拟市场变相实施竞价上网的;
未经国家批准,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试点项目,已经实施的大用户直购项目,要停止执行。对于违法行为,有关方面将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