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推动建设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 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要求,兰山区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尤其对以入围方式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进行专项清理,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一是积极安排部署。兰山区财政局转发《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临财采〔2021〕3号),要求全区各级采购单位重点对本单位2018-2020年开展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凡清理范围内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论采购时间及合同期限,均应取缔清理。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全区各采购单位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业务咨询。此次专项清理是供应商公平竞争和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分析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三是扎实开展清理。各采购单位应当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开展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情况,对仍在使用的供应商库情形进行对照处理,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全区各采购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就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检验、印刷等服务项目,结合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合同、履约支付等情况开展重点核查。
下一步,兰山区将建立长效机制,把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周密抓好实施,切实把各项清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推动形成政府采购领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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