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由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已迈入法治新时代。
为深入宣传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月1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了《条例》专题培训会,政策法规科及镇街派驻执法中队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政策法规科科长赵焕波以《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为切入点,结合综合执法具体案例,对《条例》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的区分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重点阐述。
此次专项培训,是兰山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开展新法推送、以案释法的第一场培训,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对于如何促进管理与执法的衔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