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咸安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已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经实施主体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农业农村局专家组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批,拟定了以下15家单位为咸安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利用方式 |
1 | 咸宁福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原料化 |
2 | 咸宁市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化 |
3 | 咸宁市咸安区致远种植专业合作社 | 肥料化 |
4 | 咸宁市丰稼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 肥料化 |
5 | 湖北香泉牧业有限公司 | 饲料化 |
6 | 湖北雁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饲料化 |
7 | 咸安区腾飞奶牛养殖场 | 饲料化 |
8 | 咸安区大幕乡源生种植专业合作社 | 饲料化 |
9 | 咸宁市咸安区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 基料化 |
10 | 咸安区盛祥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基料化 |
11 | 咸安区郭湾家庭农场 | 基料化 |
12 | 湖北珍诚菌业有限公司 | 基料化 |
13 | 咸安区原种场 | 基料化 |
14 | 咸宁市咸安区黄祠新农业专业合作社 | 基料化 |
15 | 咸安区清塘刘家庭农场 | 基料化 |
咸安区各乡镇已建的秸秆收储站纳入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向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715-8322443。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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