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统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统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统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城区西北部,距中心城区约5公里,紧邻京港澳高速咸宁南出口,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速铁路贯穿其中。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54.73平方公里,规划用地包括永安办事处范围内的凤凰工业园建设用地、向阳湖镇南部大部分区域及汀泗桥镇北部部分区域。重点发展以纺织服装、机电制造、森工建材、化工材料四大产业集群,加大生物医药、数控模具、环保科技、电子信息、农特产品加工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培育,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科技研发、企业总部、创意产业等现代化战略产业,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配套生活服务业相结合,成为咸宁新型工业化的样板区、城乡一体化改造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本项目拟定的区域性统一评价范围及面积为:包含咸安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71759.51平方米,模具产业园1049819.57平方米,物流产业园369492.31平方米,文化产业园410073.24平方米,智能制造产业园1939346.8平方米,生物医药产业园737040.59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225210.28平方米,合计4802742.3平方米。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联系人:陈股长
联系电话:158****5578
三、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联系人:龚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vip.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评价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区域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
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确定评价指标体系,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措施与建议。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制定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提出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和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环评简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开发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对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统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对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评机构。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2019年11月5日